“廣東省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或接近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省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出口量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由本省企業制造、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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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廣東省名牌產品的好處:
1、 政府補助5-30w(以各地政府為準);
2、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企業無形資產值。
3、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
4、優先獲得政府項目,招投標為企業加分,依法優先予以免檢;
5、廣東省名牌產品在有效期內,列入打擊假冒、保護名優活動的產品范圍,成為政府重點推廣、宣傳和保護對象。
廣東省名牌產品的獎補:
部分市、區政府對轄區內獲得省名牌產品的企業會有5-30萬數額不等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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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名牌產品的申請條件:
工業類:
1、企業成立滿3年,商標使用滿3年; ?
2、在當年申報的目錄中; ?
3、達到稅收標準; ??
4、無行政處罰
服務業類:
1、企業成立滿3年,商標可以不滿3年; ??
2、企業納稅每年不低于100萬(按實際繳納的數額算,即退稅后的數額); ??
3、無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