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縱深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加快形成長效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重申并強調了專項行動的工作主線,即“推動一批高價值專利實現產業化”,以“錨定目標、突出重點、優化政策、固化經驗、長效機制”為工作總體思路,強調供給端、需求端、政策端、服務端多方聯動、同向發力,進一步下大力氣推動專利轉化運用工作完成預期目標,取得新的成效,按照市場規律,探索構建順暢高效的專利轉化運用生態。
《通知》從推動專利盤活、提升競爭優勢、強化政策導向、形成長效機制四個方面,部署了四項重點任務和十五條具體措施,明確工作主體、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專項行動縱深實施,確保年底前取得預期成效。
指錨定“1+4”目標,其中“1”是主目標,指的是扎實推進新一批高價值專利實現產業化。“4”是4個分項目標,分別是實現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實施率和專利產業化率明顯提高,一大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專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實現專利產業化內涵式成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加快提升競爭優勢,加快培育推廣一批新的專利密集型產品。
指在“推動新一批高價值專利實現產業化”過程中,首先,要突出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這一重點和中心工作,特別是對可轉化資源庫中供需雙方認可度高的專利加快推進產業化;其次,加快打造一批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的樣板企業,總結成功做法,推廣復制成功路徑和經驗;其三,一體化推進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重點產業專利池建設,促進產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最后,要全力推動專利密集型產品量質齊升,促進專利市場價值在產品端充分顯現。
指在持續加大推進專利產業化力度的同時,堅持從源頭治理、政策導向上持續發力,全面梳理盤點涉及專利的各類政策,加快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豐富完善產業化導向的激勵政策、廢止“唯數量”等不利于轉化的政策,牢固樹立提升專利質量、促進專利產業化的政策導向。
指在縱深開展專利轉化工作實踐的過程中,要對專項行動中的有效做法、成功模式進行系統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并通過政策指引、操作指南、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時予以宣傳推廣。
一方面是指要盡快形成促進專利轉化運用的長期性制度、常態化模式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另一方面是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多方協同、服務聯動的原則,加快構建開放協同、運行高效的專利轉化運用生態,形成推進專利轉化運用的常態化、持續化、市場化長效機制。
盤活存量專利是專項行動的首要任務,是今年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
《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從供需兩端發力深入推進專利轉化對接活動。在線上,各地既要引導供給端做好數據分析和供需對接,還要指導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運營中心、龍頭企業等,做好需求側的挖掘,實現供給、需求的有效匹配;在線下,各地要做好部門協同,利用好各類對接平臺,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轉化對接活動。
二是重點推進校企雙方評價一致的高價值專利快速轉化。各地要重點支持供需雙方均認可的產業化前景好的專利,優先轉化,并匹配各類政策、資金、平臺等資源,提高實施效率和成功率。
三是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各地要充分運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開展細分領域存量專利大模型運用試點,構建豐富多樣的對接渠道和應用場景,實現供需雙方精準匹配,提高轉化運用效率。
聚焦專項行動提出的打造專利產業化樣板企業、促進產業強鏈增效、培育專利密集型產品等三項重點任務。
《通知》提出三個方面要求,一是加快培育一批專利產業化樣板企業。各地要加大對樣板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的政策、資金扶持力度, 推動入庫企業通過實現專利產業化規模效益顯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專利密集型產品、成為“小巨人”或者單項冠軍,或者加快上市融資進程等,達到樣板企業培育標準,實現快速成長目標。
二是加快產業知識產權協同發展機制建設。各地要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相關部署,統籌做好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和重點產業專利池建設工作,不斷增強產業鏈的韌性和競爭力。
三是有力推動專利密集型產品量質齊升。各地要強化政策引導,進一步抓好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工作,培育更多專利密集型產品,引導更多企業圍繞硬科技打造好產品,創出好品牌。
進一步強化專利產業化激勵政策的協同聯動,是持續盤活專利存量、做優專利增量的關鍵。
《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梳理盤點涉及專利的各類相關政策,各地要按照考核、評價、資助三種類型,完成各級政府相關政策梳理和調整工作,存在困難的及時上報反饋;
二是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完成對內部專利管理制度和涉及專利指標的相關考核規定的自查和調整,并不斷加強對申請前評估制度建設及專利轉化成效的跟蹤監督,上述工作的開展將作為示范高校認定考核的關鍵指標;
三是全面推進實施專利代理服務采購政策,各地要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施行采購政策,樹立“優質優價”導向,倡導行業良性競爭,以高質量的代理服務支撐專利高質量創造和高效益轉化。
以制度化的方式,將專項行動中涌現出的有效做法,轉化為長期有效運行的專利產業化模式,是持續推動專利轉化運用的根本要求。
《通知》由此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健全完善專利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機制,各地要指導高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專利的分級分類管理,對于有產業化前景的新增專利及時盤點入庫,對于未進入可轉化資源庫的存量專利,建立內部評估和處置機制。
二是積極推廣“先使用后付費”“開放許可”等轉化模式,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拓展轉化方式和渠道,提升專利轉化的內在動力。
三是推動建立健全有利于專利轉化的激勵機制,各地要在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和資產單列管理等改革工作中積極作為,引導建設專業化運營機構,進一步加速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利實施和專利產業化工作。
四是加快構建開放協同、運行高效的專利轉化運用生態,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通過政策引導、人才驅動、資金催化、機制保障和環境支撐,鏈接企業、高校、科研機構、中介服務組織等多元主體,形成技術研發、評估篩選、資本對接、概念驗證、小試中試、商業孵化和市場推廣的閉環體系,形成相容互促、多元共生的專利轉化運用生態系統,加速專利技術價值釋放,最終實現創新鏈、產業鏈與資本鏈的有機銜接、深度融合。
五是夯實各級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支撐基礎,形成公共服務與市場服務聯動互補的疊加效應,各地不僅要在公共服務端發力,提供政策咨詢、檢索分析、業務指導、能力培訓等普惠性公共服務,強化公共服務機構對專利轉化工作的支撐,還要在市場服務端發力,健全完善專利轉化運用市場化服務鏈條,拓展專利代理機構服務領域,不斷增加優質人才和服務的供給,為提升專利轉化運用效能提供堅實支撐。